3D列印機專利海外佈局:美國判賠2760萬美元、歐洲判沒侵權|律聯宏鼎

2026-10-15


 

3D列印機公司在美國被判賠約2760萬美元,歐洲卻判沒侵權:專利為什麼一個國家一張?

一句話回答:專利一個國家一張,各管各的;Stratasys 控告 Bambu Lab,美國陪審團認定四張專利侵權且為故意,判賠約2760萬美元,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海牙分庭近期則駁回對另一款機型的禁令申請,認定沒有侵權;台灣申請後12個月內要主張優先權才能沿用申請日,過了就重新算

同一家3D列印機公司,為什麼美國判侵權、歐洲判沒有?

Stratasys 在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控告 Bambu Lab 專利侵權,主張五張專利,開庭前有一張先被審查機關認定無效,剩下四張,陪審團全部認定侵權,並認定為故意侵權,判賠約2760萬美元

近期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海牙分庭審理 Stratasys 針對 Bambu Lab 另一款機型提出的禁令申請,結果駁回,認定沒有侵權;要注意這是另一款機型,也是禁令申請而非最終判決,不能直接說成同一台機器兩地判決相反

美國案與歐洲案的對照
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 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海牙分庭
Stratasys 主張五張專利,一張開庭前先被認定無效 針對 Bambu Lab 另一款機型提出禁令申請
陪審團認定剩下四張侵權,並認定為故意 駁回禁令申請,認定沒有侵權
判賠約2760萬美元(屬陪審團認定,後續可能有上訴) 性質是禁令申請,與最終判決不同

專利為什麼是一個國家一張、各管各的?

專利是各國依自己的法律審查、核准,台灣核准的專利只在台灣有效,產品賣到美國或歐洲,必須在當地另有專利才能在當地主張權利

各國審查標準不同,同一份技術在各國被判斷的結果可能不一樣;請求項(專利保護範圍的寫法)在各國被解讀的方式也不同,同一句話在這個國家保護很大,在另一個國家可能被讀得很窄

台灣申請後12個月內要做什麼,才能沿用申請日到其他國家?

發明與新型專利在台灣申請後,12個月內要主張優先權,才能沿用台灣的申請日去其他國家申請;超過12個月,就得重新算申請日,這段時間內別人公開或申請的資料都可能變成障礙

這12個月內要決定哪幾國要申請,以及各國的請求項要怎麼調整;設計專利的優先權與優惠期則是6個月,兩者不能混用

發明與新型專利的優先權期限
12個月內 超過12個月
可主張優先權,沿用台灣申請日 無法沿用,要重新算申請日
有時間決定要去哪幾國 期間內他人公開的資料可能影響新申請
各國請求項可一併規劃 各國請求項要在更晚的時點重新處理

請求項為什麼一開始就要照多國佈局來寫?

請求項決定專利保護到哪裡,也是侵權時比對的依據;只照台灣的習慣寫,到了其他國家才發現保護範圍被解讀得不一樣,那時台灣案已經送出,要補強往往已經來不及

一開始就從多國佈局的角度寫穩,把機構與技術的不同層次都寫進去,後續各國直接申請或走 PCT,才不用從頭改起;這不保證一定核准,但能降低到了海外才發現保護不足的機率

有硬體產品準備賣到海外,現在可以怎麼做?

先把產品的核心機構與技術整理出來,確認台灣案的申請時點,再盤算12個月內要去哪幾國;賣到海外之前就先看清楚各國是否有對應專利,比被告之後再補救成本低得多

律聯宏鼎團隊中的專利工程師有二十年經驗,說明書與專利圖由我們包辦,PCT 或各國直申都接得住;私訊一句話講你的產品是什麼,免費諮詢,三分鐘內拿到估價和時程

常見問題

台灣專利可以在美國使用嗎?

不行,專利是一個國家一張,台灣專利只在台灣有效;產品賣到美國或歐洲,需要在當地另有對應的專利,才能在當地主張權利

專利優先權12個月是什麼意思?

發明與新型專利在台灣申請後,12個月內主張優先權,可以沿用台灣的申請日去其他國家申請;超過就要重新算申請日,設計專利則是6個月

Stratasys 和 Bambu Lab 的案子結果是什麼?

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陪審團認定四張專利侵權且為故意,判賠約2760萬美元;歐洲統一專利法院海牙分庭近期駁回對另一款機型的禁令申請,認定沒有侵權

為什麼同一家公司美國判侵權、歐洲判沒有侵權?

各國專利各管各的,審查標準不同,請求項被解讀的方式也不同;再加上兩案涉及不同機型,一個是陪審團判決、一個是禁令申請,結果不同並不矛盾

硬體新創想賣到海外,專利要先做什麼?

先確認核心技術的台灣申請時點,在12個月內決定要去哪幾國,並讓請求項一開始就照多國佈局來寫;可先找專利事務所免費諮詢,了解估價與時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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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一般性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,個案請洽專業人員評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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