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公開後申請,專利還救得回來嗎?設計專利優惠期 6 個月完整解析
一句話回答:可以,但範圍比多數人以為的窄。台灣專利法設有「新穎性優惠期」,發明與新型專利為申請日前 12 個月、設計專利為 6 個月(2017 年 5 月 1 日施行)。優惠期只排除「申請人出於本意或非出於本意所致」的公開;第三人獨立完成並自行公開的相同技術,不在優惠期範圍內,仍構成先前技術,會讓你的專利喪失新穎性而被認定無效。
什麼是新穎性優惠期?
專利的核心要件之一是新穎性:申請日之前,這個技術不能已經被公眾知道。但實務上,很多申請人會在申請前就先展出、先發表論文、先上架開賣。為了不讓這些行為直接扼殺專利權,專利法給了一段緩衝,也就是優惠期。
在優惠期內,符合條件的公開事實不會被拿來當作核駁你自己專利的理由。它是一顆後悔藥,不是一張保護傘。
優惠期有多長?三種專利不一樣
| 專利類型 | 優惠期長度 | 起算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發明專利 | 12 個月 | 自優惠期事由發生日回推 |
| 新型專利 | 12 個月 | 自優惠期事由發生日回推 |
| 設計專利 | 6 個月 | 自優惠期事由發生日回推 |
2017 年 5 月 1 日施行的修正,將發明與新型的優惠期由 6 個月延長為 12 個月,並放寬適用事由,不再限於展覽、實驗、刊物發表等特定情形。但設計專利維持 6 個月。做產品外觀設計的人特別容易在這裡踩到,因為多數人記得的是「一年」。
優惠期救得了什麼、救不了什麼
| ✅ 優惠期救得了 | ❌ 優惠期救不了 |
|---|---|
| 你自己在展覽會上展出 | 第三人獨立完成、自行公開的相同技術 |
| 你自己發表論文或新聞稿 | 超過期限才提出申請 |
| 你自己在電商平台上架開賣 | 因申請專利而依法在公報上的公開 |
| 他人剽竊你的內容擅自公開(非出於你本意) | 他國已核准公告的相同技術 |
這張表右下角那一格,是最多人賠掉整件專利的地方。優惠期的邏輯是「原諒你自己造成的公開」。競爭對手獨立開發、自己上架販售的產品,跟你的本意完全無關,它就是一份標準的先前技術,優惠期一點忙都幫不上。
法院實例:搶在六個月內申請,專利還是死了
一件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的設計專利侵權案中,權利人設計了一款特定車款專用的卡固式手機支架,先上架開賣,再趕在六個月的優惠期內提出設計專利申請,取得專利後對競爭對手提起侵權訴訟。
法院調查後認定:對手早在權利人申請日之前約兩週多,就已經公開販售同款支架。這份公開屬於第三人獨立所為,不在優惠期的適用範圍,構成得以主張的先前技術。結果是系爭設計專利因喪失新穎性而被認定無效,侵權訴訟也隨之敗訴。
這個案子的殘酷之處在於:權利人並沒有偷懶。他知道要申請專利,也確實趕在期限內送件了。他輸在沒有人提醒他,送件前應該先看一眼市場上有沒有別人已經在賣。
送件前該做的三件事
- 盤點自己的公開足跡。把所有已經發生的公開列出來:上架日期、展覽日期、發文日期、給客戶看樣品的日期。這決定你還剩多少優惠期。
- 做一次先前技術檢索。不只查專利資料庫,也要查電商平台、社群與產業媒體。第三人的公開販售一樣會殺死你的新穎性。
- 把送件日搶到所有公開之前。能不先公開就不要先公開。已經公開了,就用最短的時間把申請日拿到手。
常見問題
設計專利的優惠期是 12 個月嗎?
不是。設計專利的優惠期是 6 個月。12 個月適用於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。這是實務上最常見的誤解之一。
我已經在蝦皮或亞馬遜上架了,還能申請專利嗎?
可以,只要還在優惠期內(設計 6 個月、發明與新型 12 個月),而且沒有第三人在你申請日之前公開相同技術。上架日期就是你的優惠期起算點,越早送件越安全。
對手比我早兩週上架,我的專利還有效嗎?
如果對手是獨立完成並公開的,該公開會構成先前技術,你的專利很可能因為喪失新穎性而被舉發無效。優惠期不能對抗第三人的獨立公開。
優惠期需要主張嗎?
需要。申請人應於申請時敘明相關事實與日期,並依規定備妥證明文件。沒有主張、或證明不足,優惠期不會自動生效。
台灣申請專利最快多久可以拿到案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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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為一般性資訊,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。個案是否適用優惠期,應就具體事實與時程另行評估。

